为加强宣传多伦丰富的旅游资源,提高知名度,以体育赛事为载体,唱响2008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旋律,把竞技体育精神深入到群众当中,把多伦全民健身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方案制定如下:一、组织单位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体育总会承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旅游局、锡盟文体局、多伦县人民政府二、时间地点时间:2008年7月16日—18日,为期三天。7月16日报到;17日上午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运动员熟悉场地,下午休息;18日上午9点正式比赛,下午离会。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三、竞赛项目男子环湖赛(50公里)。起点:多伦县文化公园; 终点:多伦县西山湾景区红房子度假村。四、参赛办法1、运动员资格:区内外身体健康的自行车运动员和广大自行车爱好者。2、报名人数:以地市(盟)或旗县为单位每个地区参赛人数限报8人以内(包括运动员6人,领队、教练各1人)。五、报名时间方法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报名可采用电话、信函、邮件的方式。地址: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旅游局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文体局报名电话:0479—4527799(旅游局) 4524705(文体局)邮编:027300 电子信箱:dllyj9977@126.com六、竞赛办法1、本规程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制定,此次比赛按本规程执行。2、竞赛器材:服装、车辆、器材自备;比赛用车使用公路赛用车;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用品。3、运动员不能随意乱扔东西,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制品。4、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该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肇事者承担。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当场对裁决提出质疑和与裁判对质,如有需在比赛后由车队或俱乐部向赛事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5、如因天气情况、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力对赛事的举办进行变更,延期或取消。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1、比赛录取前20名第一名:奖杯+10000元奖金第二名:奖杯+6000元奖金第三名:奖杯+3000元奖金第四名:证书+1000元奖金第五——二十名:证书+奖品2、比赛设最佳组织奖、精神文明奖若干。3、所有到达终点的参赛选手将获得本次比赛纪念品。八、其它事项1、本次比赛参赛者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餐饮费和保险费由组委会负责。2、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由此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等完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经旗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参加比赛。4、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比赛。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6、本赛事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环多伦西山湾湖自行车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