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履行部门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和执法水准,推动全盟旅游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领导,坚决反对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全盟旅游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2、认真开展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六不准”要求,即不准诱导游客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组织到未开放的目的地国家旅游,不准与境外没有批准的旅行社有业务来往,不准超计划购物以及不准强迫推销自费项目。继续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零负团费,虚假广告,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挂靠承包”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3、做好对全盟旅游行业服务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工作,实行敬语服务、热情友好、一视同仁、文明经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提供的服务项目,出售的商品一律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欺客、不宰客、不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4、面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增加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简化审批程序。依法行政,遵守工作秩序,对经办的业务不推、不靠、不拖。 5、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依据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执法和工作过程中作风不端正、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欢迎社会各界对全盟旅游系统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举报,我们将保证做到一视同仁、依法严肃处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0479-8268009 局长热线:0479-826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