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旅游局: 经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体育局研究决定,2007内蒙古“龙泽杯”环多伦西山湾自行车公路赛将于2007年8月2日—4日在我盟多伦县举办。届时,将邀请国内外媒体进行现场报道。本次活动为展示锡盟丰富旅游资源、扩大对外旅游知名度及促进体育比赛与旅游宣传的有机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各旗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队参加。 此通知。
附件:2007年内蒙古“龙泽杯”环多伦西山湾自行车公路赛规程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2007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环西山湾自行车赛规程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内蒙古体育局、内蒙古旅游局、内蒙古体育总会 承办:锡林郭勒盟旅游局、文体局、多伦县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8月2日-4日,为期三天。8月2日报到,3日上午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运动员熟悉场地,下午休息;4日上午9点正式比赛,下午观光旅游;5日上午离会。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山湾湖。 三、竟赛项目 男子个人环湖赛(42.195公里)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区内及周边地区自行车运动员和广大自行车爱好者, (二)报名人数:以盟市或旗县为单位每个地区参赛人数限报8人(包括运动员6人,领队、教练各1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5日,报名可采用电话、信函、邮件的方式 报名电话:0479—4527799 地点:多伦县旅游局 邮编:027300 邮箱:dly9977@126.com 六、竞赛要求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竟赛规则》,规则与规程不一致时,按规程执行。 (二)竟赛器材:服装、车辆、器材自备,公路比赛用车限用多速弯把赛车钢丝圈,不得使用封闭轮,骑车头盔使用中国自协认定安全头盔。 (三)运动员不能随意乱扔东西,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制品。 (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竟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该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肇事者承担。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当场对判决提出质疑和与裁判对质,如有疑问,须在比赛后由车队或俱乐部向赛事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 (五)如遇雨天,原则上继续举办本次比赛,如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力对赛事的举办进行变更,延期或取消。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20名 第一名:奖杯+10000元奖金 第二名:奖杯+6000元奖金 第三名:奖杯+3000元奖金 第四名:证书+1000元奖金 第五名——二十名:证书+奖品 (二)所有到达终点的参赛选手将获得本次比赛纪念品。 八、其它 (一)本次比赛参赛者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伙食费和保险费由组委会负责。 (二)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由此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等完全由参赛本人承担。 (三)所有参赛人呀必须经旗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赛事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环西山湾湖公路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