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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旅办发〔2011〕36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盟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旅行社:
为加强导游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盟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建设合格的导游队伍,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区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内旅质管发〔2011〕70号)要求,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我盟将开展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旅行社要按照导游人员年审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本社持IC卡导游证人员的年审统计工作。年审的导游人员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两份,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从中国草原旅游网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zgcyly.com。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本年度年审,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将被注销导游证,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全盟IC年检时间从2012年3月1日至20日截止,望各地旅游局及旅行社将《内蒙古自治区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两份、IC卡在限期时间内上报盟旅游局质管科。
望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收到通知后,做好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统计工作。联系人:其其格,电话:8268051。
此通知。
点击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锡盟旅游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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